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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志琴 我是九六年五月得法的,修炼后身心健康、心情愉快,人也开始变得和气了。但由于平时学法浮于表面,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怕心重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交书、毁书,并毁师父法像、炼功图、小法轮章等,犯了对师对法不敬的大罪。我深感痛心疾首,后悔莫及,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有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强学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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