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玉莲 2003年6月20日,我出去发光盘时被蹲坑的坏人发现,被抓進公安局。公安局的坏人问我叫什么,住在什么地方,我当时报了个假名,也没告诉他们真的住址。后来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,又审了两次,问我炼不炼了。因为我的丈夫在88年得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,所以出于“私”,我说:“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3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