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梅英 2005年我们地区十多位大法学员全部被当时邪恶(国安局)非法抓去,在邪恶的威逼下由于怕心,我写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后派出所的邪恶之徒又一次来威逼,再一次写了所谓“保证书”。深感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。声明:以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