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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田淑君、李旭生

    我们是九八年上半年得法的。十多年来,我们深感师父的慈悲呵护。九九年7.2o以后,我和丈夫(同修)李旭生被迫给居委会交了几本大法书。现在悟到,这种做法配合了邪恶,是对大法的犯罪。声明:我们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0/2086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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