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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田淑君、李旭生 我们是九八年上半年得法的。十多年来,我们深感师父的慈悲呵护。九九年7.2o以后,我和丈夫(同修)李旭生被迫给居委会交了几本大法书。现在悟到,这种做法配合了邪恶,是对大法的犯罪。声明:我们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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