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彩霞
二零零八年七月底,被当地市公安局、镇派出所非法绑架、拘留。在非法提审上签了名字,协同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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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0/208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