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令芳
我是98年得法的。因为自己没有学好法,在邪恶的高压下,路没走正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自己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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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0/2086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