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芹
以前恶警逼我在“保证书”上所签的字,以及所写的一切对师父不利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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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1/2087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