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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淑琴

    99年7.20后,一次街道调查是否还修炼法轮功,我说:“炼”,街道的人拿出一张表让我把自己的名签上,我没看是什么表,就签了名。还有一次,派出所让我把大法书籍交出来。当时有怕心,为了应付,我把炼功磁带、《汇编》、《佛家人物参考材料》、《法轮大法义解》等书交给派出所了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2/2087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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