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国海
昨天,派出所来了几个人,由大队书记带着,问我什么时候学的法轮功等,它们做记录后,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3/208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