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惠香
由于学法不深,曾向邪恶说过“不修炼法轮功了”,做了决对不应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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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3/2088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