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台丙兰
2009年8月11日,市610和政法委伙同乡及农场举办洗脑班,逼迫我写了“与法轮功决裂的保证书”。我声明: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6/2090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