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明芬、杨桂兰
我在九九年7.20邪党迫害时写过的“不再修炼的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6/2090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