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廖东娥
2000年,在厂领导的逼迫下,我把一本《转法轮》交了;2008年,我发资料被人举报,在派出所它们做的“笔录”上签了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7/2090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