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芹
19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,社区派出所人员到我家把大法书拿走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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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8/209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