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瑞珍
99年我学法刚一个月时,在邪恶迫害下,我心理害怕,把大法书烧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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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8/2091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