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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成珍 我96年得法,没文化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烧过师父的经文,别人说《九评》上有毛魔头像也烧了,又烧了师父的6本讲法,还交了1本《转法轮》、2盘讲法带。2000年恶人非法问话,叫签字、按手印,家人代签“不炼”,我也没在意。2004年,我被非法绑架到黑窝,被放时叫签字,我也签了。这几年都是家人代签字或请别人代签字,写“保证”,跑关系,还以为自己做的好没签字,还谢谢人家,其实都是自己的错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认真学好法,在法上认识法,改正错误,守住心性,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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