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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华 7.20刚刚迫害法时,派出所找我,让我签字,我就签了。2001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时被抓,放我回家后,邪恶到我家骚扰,让我签字,我也签了。由于对法认识不清,也不知道邪恶都写了什么,我签了两次。现在我郑重的严正声明:不管邪恶写了什么,我都不承认,全盘否定,坚定的跟师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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