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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桂华

    7.20刚刚迫害法时,派出所找我,让我签字,我就签了。2001年11月去北京证实法时被抓,放我回家后,邪恶到我家骚扰,让我签字,我也签了。由于对法认识不清,也不知道邪恶都写了什么,我签了两次。现在我郑重的严正声明:不管邪恶写了什么,我都不承认,全盘否定,坚定的跟师父走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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