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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凤珍 由于学法不深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在狱中我不能坚持对大法的正信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做出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这是对大法的污辱,是对师父的不敬,我深深的后悔。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走好修炼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4/208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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