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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继芹 2001年8月,乡综治办人员将我绑架到乡政府,因不配合它们遭到毒打,因怕心和家人的逼迫,说“不炼了、不進京”等。从看守所出来时,因怕心、求安逸心,在替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。2007年和2008年在村干部准备的表上签字。声明:以上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9/2092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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