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明兰 我在二零零一年遭迫害一个月,出来后由于怕心,把部份法轮功经书放别人家里,现在全部遗失。这是我的责任,造成了严重损失。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9/29/209217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