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秀萍
2009年9月19日社区和派出所来我家,他问道还炼不炼法轮功了。这时家人带我写了“保证》。现声明,把他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补偿一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1/2093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