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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小菊

    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开始后,我产生了怕心,邪党人员叫我交出大法书,我在家烧了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图。后来,邪恶把我带到看守所,非法关押六个月,之后又把我挟持到洗脑班。在那里,邪党人员逼迫我说出了污蔑大法的话,还逼我骂师父、骂大法。通过学法和看《明慧周刊》,我彻底认识到自己对师父、对法不够坚信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但师父并没有放弃我,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,通过学法,我找到了差距,我决心迎头赶上,严格要求自己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/20944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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