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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,三、四个警察把我从公安局带回家抄家,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,我被绑架到看守所2个多月,由于想出来,我向邪恶写了“不炼功,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并先后四次向邪恶保证过“不炼功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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