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明 我是在95年12月份得法的。在7.20时,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我把老师的法像给撕了。我认识到这是自己主意识不强,受到旧势力的干扰造成的,我深感悔恨。严正声明:以前对不起师父的行为作废。多学法,去掉一切执着心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