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淑芳
大法被迫害期间,我未经受住考验,出卖同修,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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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4/2096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