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冉冉、朱心玲
为了能接见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,我们在派出所写的“没炼法轮功”的“证明信”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4/2096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