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迎辉
以前在失去自由时,所写的“保证”,及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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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4/2096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