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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桂芹

   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,但是因为常人心太多,一直不太精進。7.20以后,邪党迫害法轮功。有一天,居委会的人来我家让我签字“不炼了”,我因为怕心太重,就签了字,事后非常后悔。一天下午,有同修说晚上警察带着警犬要来家里抄大法资料,我特害怕,当时我儿子(同修)有一张师父的法像,我怕落到邪恶手里,就给烧了。想起此事,我感到非常痛心,因为怕心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抓紧时间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5/2096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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