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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宪臣 我是一九九五年得法的,七二零迫害发生后,由于怕心重,我就不学法了,还把大法书、师父讲法带、法像及洪法用的旗子给烧了。我现在认识到做错了,决心从新修炼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敬师、不敬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回归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9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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