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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艳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片警找我按过手印、签过字。当时是由于学法不深,再加上有怕心等执著才做出有损大法的事。通过学法我明白了,特此严正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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