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芬
我由于学法不深曾经走了一段弯路,迷失方向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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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9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6/2097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