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启民
在劳教所期间因怕心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6/2097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