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明
我在监狱被迫害期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助师世间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6/2097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