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仪珍
9月18日派出所来人时,我说的“不炼了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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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6/2097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