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锡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由于邪恶造假,迫害法轮功,我受邪党的毒害,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,还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,那都不是我本意,现声明作废。法轮大法就是好,今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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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8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7/209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