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显凤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邪恶警察逼迫我签“不炼法轮功保证书”,由于当时有怕心签了名。后来也没当回事,现在悟到这是背离大法的行为,现在郑重声明:所签名的东西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7/209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