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雅文
由于对法理解不深,从看守所出来时在邪恶所谓“不参加×教活动”的手续上签了字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特此声明: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7/209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