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国元、郑东云
在被邪恶迫害时,因正念不足而配合邪恶所做的签字、照像、按指纹等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7/209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