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淑华、方玉梅
对以前背离大法的一切言行(包括签字和所谓的“保证”)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8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7/2098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