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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丹丹

    得法之初,由于我做事不理智,没站在家人的角度考虑问题,带着家里小孩去发资料,使家人很后怕,家人对我大发雷霆,不让我炼功。当时由于受亲情的左右,我没有了正念,就答应了家人说“不炼了”。今天我明白了这种行为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,特此严正声明:这个不符合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严格按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听师父的话,不给大法抹黑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8/2099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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