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建贞 二零零五年,我去北京证实法,被恶警非法绑架到派出所。因我当时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如:照像、按手印。同年六月,我又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,再次配合邪恶“610”写了“不上访、不串联、不聚会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