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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善琴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。九九年“七二零”时,我在高压下向邪恶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做了一名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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