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海兵
2001年“自焚” 伪案后,我在本地派出所的高压和欺骗下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现在在此严正声明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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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8/2099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