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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立云 我97年11月10日得法修炼。2001年7月在派出所的压力下,我丈夫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声明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8/239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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