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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丽娟 我于2000年12月25日去北京打横幅证实大法,被送回当地教养院“洗脑班”强行洗脑,在神志不清时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做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在“洗脑班”里所写、所说一切作废。并重新投入正法之中,发挥一个大法粒子的作用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8/239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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