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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牛文莲

    我一九九五年得法,受益匪浅。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那天,当地政法委三个人及社区书记闯入我家,叫我写“五书”,我坚决不写,它们就走了。可是第二天社区书记又来了,他把写的“五书”叫我看,并且叫我签名,我说:“我看不见。”书记说:“叫你儿子签。”我儿子代我签了名,我未阻止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10/21009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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