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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牛文莲 我一九九五年得法,受益匪浅。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那天,当地政法委三个人及社区书记闯入我家,叫我写“五书”,我坚决不写,它们就走了。可是第二天社区书记又来了,他把写的“五书”叫我看,并且叫我签名,我说:“我看不见。”书记说:“叫你儿子签。”我儿子代我签了名,我未阻止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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