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华民
最近在邪恶欺骗下所签的字完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精進实修,圆满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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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0/210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