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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志远

    我是1998年6月份得法,学大法后一身轻,心性也得到了提高。1999年7月24日中午到京后我们与其他同修走散,后来在天安门广场附近问路时被邪恶发现,我们被非法带上车拉到市郊足球场。25日下午我被拉回县拘留所,又被派出所用车带回。在车上被强行按到脚踏板上趴着,还打嘴巴子。下车后被带到一间小屋内,一人要用电棍电我,因电棍没电而罢了,又听它们说:“把板锹拿来,狠狠的打”。三四个人轮流打,后见我快不行了才把我扶起来,这时突然跑進一人飞起一脚踢在我胸口上,我背过气去。几天后我被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2000元钱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1/2107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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