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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连三 我是93年得法的。因为怕心等执著心不去,在所谓的亲情压力下,做了根本不能做的事。违心的对家人做出了所谓的“不修、不炼的保证”,烧毁了几本师父的讲法和《精進要旨》等大法书籍,造成天大的罪业,留下了永远也抹不去的污点。现严正声明:自己所说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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