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秀兰
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。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,因为我学法不精進,在家人的干涉和恶警的非法监视下,违心的签了“不学”的字,顺应了邪恶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0/21/210794.html